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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印发《省级财政大事要事保障工作机制(试行)》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01-06

【全力以赴抓经济 踔厉奋发开新局】省财政厅印发《省级财政大事要事保障工作机制(试行)》

项目资金将实施大事要事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1月2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助力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该厅印发《省级财政大事要事保障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将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级次的财政性资金,集中精准地投入到相关的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通过明确各级财政和部门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大事要事保障新机制。

  《机制》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按照“规划引领、政策聚焦、强化统筹、提升效益”的原则,实施项目谋划科学、预算优先保障、执行动态跟踪、绩效重点监控的大事要事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省财政厅每年牵头制定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明确年度财政部门重点支持方向。各级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围绕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加强项目谋划,提高项目的成熟度和可行性,形成上下联动、集中高效的大事要事项目安排机制。

  在资金保障方面,坚持两个“优先”,即增量资金优先安排,存量资金优先保障。通过新设专项资金或增加预算安排等方式,加大对大事要事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属于落实重大战略具体举措、与重大战略支持方向类同或辅助重大战略实施等相关领域已设立的专项资金,在原资金管理权限、分配使用办法、资金下达渠道不变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大事要事项目的实施。实现两个“统筹”,即统筹同级财政安排的不同领域的专项资金,统筹各级财政安排的同类专项资金。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政府债券资金的统筹力度,在保障好“三保”支出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大事要事项目资金需求;在统筹本级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上,引导下级财政对应安排相关资金,共同做好大事要事项目的资金保障。做到两个“保障”,即各级财政部门要按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规定的比例,全力做好共同事权类的大事要事项目的资金保障;省财政厅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足额保障委托类的大事要事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向下级财政部门转嫁支出责任。在做好财政资金保障的基础上,财政部门还将加大对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及项目的宣传推介,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大项目、好项目多元化投入的要素集聚效应。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通过月度考核通报、季度跟踪监控的方式,强化大事要事项目的预算执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发送提醒函的方式,及时督促项目主管部门整改落实。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年度对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内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