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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委员: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

来源:煤炭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3-03-14

     【本网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武强告诉记者,矿业工程活动在保障我国经济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产生了让人十分痛心的严重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三废”排放、地面变形、采掘导致含水层结构破坏而诱发矿山排(突)水、供水、生态环保三者之间矛盾、沙漠化和水土流失等。 


      矿业工程活动诱发的矿山环境问题是典型的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彼此矛盾的一个代表,如何科学地破解人类为了生存发展而实施的开发利用工程活动与其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相互矛盾和冲突难题,武强委员认为,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是解决这对矛盾的一把“金钥匙”。目前经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省级核查推荐,我国共有1200余家矿山企业被评选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占全国矿山总数不到3%。2020年12月,自然资源部首次公布了50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名单,标志着我国从点状的绿色矿山建设逐渐走向了面状的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武强委员告诉记者,总的来说,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经过十余年努力,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进,从单点矿山到面状示范区,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主要表现为:绿色矿山建设作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抓手,被大部分地方人民政府作为重要工作推进;初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在全国矿山建设水平总体不高前提下,绿色矿山建设为全国树立了一批典型,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区域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已初步展开。
      然而,在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企业对绿色矿山内涵理解存在偏差,创建动力不足;绿色矿山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目前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不到全国矿山总数的3%,且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但我国小型及以下矿山比例约占70%,绿色矿山建设任务艰巨;区域上绿色矿山建设发展不均衡。
      对此,武强委员建议:一是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系统化思维。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绿色矿业发展工作机制。绿色矿山建设在横向上要多部门协同管理组织,或成立国务院(发改委)绿色矿山办公室;在纵向上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机制;探索绿色矿山建设合同管理,在矿业权新立、延续、转让等环节合同签订时落实好建设内容,分别明确新建矿山和持证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要以系统化理念为指导,加强“矿—农—城复合区“一体化规划建设;构建由政府、企业、公众、社团等各方组成的社会监督体系,健全绿色矿山企业信息公开机制。
      二是完善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不仅考虑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企业管理和企业形象等,而且应综合评价矿山的生产安全、职业健康、资源回收和开发效益等指标。
      三是释放政策潜力。完善激励约束政策,推动矿业绿色低碳转型。鼓励矿山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和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企业自身建设绿色矿山的内生动力。对已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企业,建议在矿业用地、资源配置、产能转换与释放、金融扶持、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绿色矿山债券等方面给予必要的配套激励政策;构建矿产品完全成本体系,运用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效益评估方法和模型,根据绿色矿山建设采用的新技术的经济效益计算成果,定量评价绿色矿山建设所取得的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激励矿山企业主动建设绿色矿山的积极性。
      四是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法律性和规范性制度体系,完善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机制,构建第三方评估监管机制或绿色矿山认证制度,强化各方责任,保证建设质量。
      五是加快建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做好市场化运作。建议在黄河流域煤炭开采量大的晋陕蒙宁豫鲁6省,在省级层面建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示范,通过健康的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解决资金投入的难题
      六是鼓励绿色矿山“开发式”建设。